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对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十分必要,近日,和顺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和顺县顺昌购物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决定对其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前期,和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和顺县中和街63号的顺昌购物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地下室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7条之规定,经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提请县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经县安委办批准,决定对和顺县顺昌购物中心进行挂牌督办,并明确了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责令该单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大队将对该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和实地帮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及时销案。
来源:晋中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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