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家的维权意识也增强了,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人们会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但有些人在维权时并没有选择正规的途径,反而采用了非法拘禁这样的方式,企图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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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某高校的学生因为对学校合并转设的事情不满,将学校一名校长非法扣留30多个小时。此事在网上引起了极大关注,同时也引起了舆论热议。

6月8日,丹阳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对情况进行了说明。6月6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部分学生因为对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合并转设工作不满意,在学校内长时间聚集。

校方派了学院一名院长常某(55岁)前来跟学生做解释说明,但是却遭到了学生非法扣留,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30多个小时。经过交涉,省教育厅和南京师范大学分别发布了暂停独立学院与高职学院合并转设工作,终止中北学院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工作的公告并现场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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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作出表态后,仍然有少数学生不听劝阻,继续阻止常某离开。公安机关也多次向学生喊话并进行警告,开展法律宣传,不料却遭到了一些学生的围攻和谩骂。

为了保障被困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秩序,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手段,将被困的学院校长常某从学院带离,并将其送到医院救治。日前,对于这起事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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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满,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向学校表达诉求。这些学生对于学校做出的决定有无所担忧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自己考进来的时候是还是本科院校,合并之后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学校自己也不清楚,发放毕业证的时候会不会出现变动也不知道,所以学生的心理受到冲击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的确太过激了,而且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如果因为表达诉求违反法律,让自己的学业以及未来受到影响,那不是很吃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