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根据市、区教委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薄和医院相关证明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小学部)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凡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禁止乱收费行为。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三)不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适龄儿童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三、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1日~6月17日通过手机端、PC端进行入学申请,6月21日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具体方法如下:
(一)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搜索公众号“九龙教育”或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关注该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登录网址:
https://www.jlxjzs.cn/xsc/pc/#/,进入该网站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四、补充说明
1.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6月底可到学校进行登记。请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若错过报名时间,学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2.今年按照“三对口”入学的学生,学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的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 6月10日
九龙坡区2021级小学新生报名
各片区招生工作咨询点
(点击查看大图)
九龙坡区2021级小学新生报名
重要时间节点
(一)九龙坡户籍学生入学
6月11日~6月17日:户籍地学生家长在网上提交入学申请。
6月12日~6月18日:户籍地学生家长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6月21日:户籍地学生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 购房入学类
6月22日~6月25日:购房类学生家长在网上提交入学申请。
6月29日~7月1日:购房类学生家长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月2日:购房类学生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2. 积分入学类
7月3日~7月6日:积分类学生家长在网上提交入学申请。
7月4日~7月7日:积分类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月9日:积分类学生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7月10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注:如遇特殊情况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九龙坡区2021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 依法入学原则。各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初中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地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地址和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就近划片的对口学校入学。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各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收对象及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
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入学。为保障全区招生工作科学稳定有序,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仅对新增小区、遗漏地段及涉及个别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作适当调整。
1.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凡符合“三对口”的九龙坡区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六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就读;二是“提前一年”即:提前一年(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 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3. 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审核信息,到接收学校报名注册。
4. 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口学校登记。如果“三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则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尽力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问题,九龙坡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即优先满足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再安排父(母)在我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 购房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1年(截止2021年5月)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证明材料,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
学校根据“志愿循序、排序优先、额满为止”的原则,对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剩余学位、志愿顺序和购房时间先后进行审核接收。
2. 积分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满1年(截止2021年5月)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保证明或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证明材料 ,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
学校根据“志愿循序、排序优先、额满为止”的原则,对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剩余学位、志愿顺序和积分数量进行审核接收。
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1)生活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以最近连续居住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年5月。
(2)工作或经商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1年5月。
工作或经商只能选其中一项进行申请积分,两项不累加。
(3)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生活积分和社保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三)其他情况的入学安排
1.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2.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市、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市教委相关要求,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根据其承载能力及学位情况, “一校一策”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公安英模子女、烈士子女、小语种等特殊类型入学;若有剩余学位,面向九龙坡区户籍(须2021年6月10日前落户)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入学。
三、日程安排
(一)九龙坡户籍学生对口入学
6月11日~6月17日:户籍地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18日~6月19日: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验证。
6月20日~6月22日:户籍地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月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 购房入学类
6月23日~6月27日:购房入学类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28日~6月29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验证。
6月30日~7月2日:购房类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月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积分入学类
7月3日~7月5日:积分入学类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7月6日~7月7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料验证。
7月8日~7月11日:积分类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学生到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7月15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
1.发布通告。6月10日,“民转公”学校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通告。
2.信息采集及录取。
6月11~17日,户籍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2021年6月10日前落户)若选择就读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须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进入“初中户籍地学生信息采集”,点击“‘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录入信息。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所报名,且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
6月18~19日,区教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公证处审核摇号入学资格。
6月20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社会监督,公证处全程参与并公证。
6月20日12:00~6月21日18:00,学生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6月21日18:00前,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摇号录取的户籍地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兜底”接收,防止学生辍学。
6月26日前,“民转公”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温馨提示: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两所“民转公”学校入学相关信息,将于6月10日18:00左右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区教委将于6月10日18:00左右开放中小学招生平台。
2021年6月10日
九龙坡区“小升初”
招生系统操作流程
(点击查看大图)
重庆市九龙坡区“小升初”
招生系统学生信息填写要求
1. 电脑端操作请使用谷歌浏览器。
2. 带“*”为必填项目,若无法进入下一步,请核实是否有未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框标注为红色。
3. “学生姓名”:填写学生户口簿姓名,“学籍号”:咨询毕业小学询问该生学籍号。
4.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填写18位有效身份证号,结尾是“X”的一律采用大写。
5. “毕业小学”:毕业于区内小学的进行选择,毕业于区外小学的自行填写小学名称。
6. 本区户籍地学生填写户籍地址中“户口主页地址”:输入关键字如XX街、XX路、XX村并选择对应地址。
7. 户籍地址中“详细地址”:填写学生监护人户口簿首页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8. “居住地址”:填写学生实际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9. “联系电话”:填写监护人实际11位手机号码。
10. 根据“九龙坡辖区房产信息”在:符合“三对口”政策类、参照“三对口”政策类、其他类中选择一项。
11. “产权人姓名”:填写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姓名。
12. “产权人有效证件号码”:填写产权人18位身份证号码,结尾是“X”的一律采用大写字母。
13. “产权人与学生关系”:按对应选项进行选择。
14.“监护人/产权人房产所在地”:按房产证实际地址填写。
15.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所报名,且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
16. 未被摇号录取的户籍地学生,请到对口学校登记,由学校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17.信息采集成功后,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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