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房”?何为“水房”?

打水的?养鱼的?洗浴的?

都不是!

在宜丰某小区

一套出租房内

每天总有

两个神秘男子进进出出

一进屋就关上大门

吃饭也大多叫外卖

周围的居民不知道

这个房子里大有文章

暗语称为“水房”

正好,让咱民警带你去一探究竟!

“水房”>>

即专门为境外诈骗团伙、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洗钱”帮助,将诈骗钱款在对公、对私账户中反复进出、转移后,通过转账形式将诈骗款进行“洗白”的犯罪场所。

案情回顾

6月3日,县公安局多警种密切配合,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邱某,扣押作案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共36件。

经查,今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伙同邱某、张某(在逃)聚集在宜丰县城一出租房内,在明知是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帮助违法犯罪分子从事“洗钱”等,至今转账资金金额多达3000余万元,其中多笔资金为河南、广东等省份的电信诈骗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邱某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大市民群众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等,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实施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