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要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诉求,

万万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

林某,男,汉族,33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陈某,男,汉族,37岁,莒南县大店镇人。2021年4月以来,二人明知与某公司产生的经济纠纷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仍多次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企图以访施压制造影响,严重扰乱信访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今年以来,莒南警方持续保持对非访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2021年6月9日,林某、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明确表示将学法守法,不再进行非法活动。目前,林某、陈某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
人民群众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

依法、逐级、文明、理性、有序上访。

但是少数信访人、信访群体,

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

采取越级的、过激的非正常上访行为,

以身试法

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安机关提醒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无理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敲诈勒索占不到半点便宜,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还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平安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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