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6月10日晚,一份事关“共同富裕”的重磅文件公布,中国将在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探索路径、提供范例。作为“试验田”的浙江将率先对相关措施进行压力测试,先行先试、做出示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其中涉及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

2021年4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九里村的农户在田间劳作。/IC photo

为什么选择浙江?

《意见》提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为什么选择浙江?《意见》认为,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

具体有哪些基础和优势?又有怎样的空间和潜力可以解决短板弱项?国家发改委给出了3点具体原因。

首先,浙江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从地理区划看,浙江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行政区划上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代表性较强。从城乡看,浙江既有城市,也有农村,农村户籍人口占了一半。

其次,在基础和优势方面,浙江富裕程度较高,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4万元,仅次于上海和北京,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

同时,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小,发展的均衡性较好。据了解,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改革创新意识方面,浙江也较为浓烈。比如,浙江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枫桥经验”等,各地普遍具有比较强烈的改革和创新意识,便于大胆探索和及时总结提炼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模式。此外,浙江在市场经济、现代法治、富民惠民、绿色发展等多个领域也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果。

最后,对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的现状,浙江探索解决的空间和潜力较大。国家发改委表示,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特别是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如何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都迫切需要探索创新。

国家发改委表示,通过在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为什么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去年,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了绝对贫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十四五”规划对共同富裕也有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进一步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实际上,“共同富裕”对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日前刊文回顾了“共同富裕”从提出至今,内涵逐渐丰富的历程。

100年前,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是整理生产的,不是破坏生产的”。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

随后,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强调,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推动共同富裕被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回到我国现阶段实际,国家发改委表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和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与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难以短时间内全面铺开,因此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国家发改委指出。

什么是新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内涵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得到丰富,国家发改委表示,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剖析其内涵,国家发改委指出,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逐步共富。

其中,全民共富意味着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要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面富裕强调其最终目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占有,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在内的人的充分享有、更好满足,是人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

共建共富则强调决不允许出现养懒汉、等靠要的现象,必须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挖掘低收入人群内生发展动力,先富带后富,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

逐步共富是对发展阶段的客观认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逐步解决好这个问题。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张磊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