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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检察网3月29日通报,日前,湛江市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庞应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庞应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庞应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9月4日,廉洁湛江通报称,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庞应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湛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赤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庞应发,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广东遂溪人,在职大学文化,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2008年3月,在遂溪县北坡镇工作,历任镇政府统计办副主任、党政办主任、副镇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8年3月-2011年3月,任遂溪县黄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年3月-2015年4月,任遂溪县遂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年4月-2019年2月,任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2019年2月-2019年3月,任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2019年3月至今,任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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