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02年批准划定管理,2018年又被划定为禁养区域。2018年6月以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规建设电站和养殖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更好地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同年,广南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类作出适当补助补偿,动员养殖场(户)自行拆除。2021年6月3日,广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管护局、县农科局等相关部门和八宝镇对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场(户)依法拆除工作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整改销号活动。经反复核查,自然保护区内共涉及17户养殖场(户),其中:已拆除复绿复垦6户,未完成拆除和复绿复垦的11户。本次整改销号拆除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挖机8台、车辆10台。截止6月7日,共拆除余下11户养殖场(户)的圈舍、青贮池、业务用房等生产设施总面积达9928平方米,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了养殖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提升。

今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将随时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和八宝镇人民政府形成联动机制,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真正实现山青水绿人和谐的美好愿景。

拆除前现状

养殖场拆除中

拆除后复垦土地

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