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廉江籍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由于疫情原因和缅北地区形势,严禁廉江籍人员前往缅北地区。无工作邀请函,严禁到云南边境县务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偷渡到缅北的组织者、参与者。
二、确需在云南边境线务工的廉江籍人员,请在云南边境县有关部门(工作单位、劳务公司、派出所)办理务工证明。如被边境公安机关拦截劝返登记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戒。
三、请滞留缅北地区的廉江籍人员,务必于2021年6月30日前,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10天与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入境时间、入境口岸(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方式:13729092009)。
四、滞留缅北人员回国后应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五、滞留缅北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滞留缅北人员不主动入境投案自首或者滞留缅北人员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对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工作的,由村、居委会根据村规民约进行惩戒并曝光公开震慑,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及其直系亲属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暂停手机通讯,同时党委政府取消滞留缅北人员及近亲属在我市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一律停止营业,取消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在缅北廉江籍人员线索。凡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滞留在缅北廉江籍人员,查证属实,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有效成功劝返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回国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举报电话:0759-6683110。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于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廉江籍人员的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6月30日。
来源:平安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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