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平阳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所有经排查确认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一律由属地乡镇就近送往集中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万全镇、海西镇、滨海新区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闭环管理,实行“非必要不外出”等流动管理措施,并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三、万全镇、海西镇、滨海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其他乡镇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一律实行限流管理,严格控制场内人员总数,不准出现拥挤、排队等待现象;

四、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停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活动,禁止非本单位职工进行企业内,发现体温异常者或健康码非绿码者要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及时处置;

五、“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简办,广大党员干部不得参加群众集聚性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暂停举办与疫情无关活动;

六、酒店、宾馆、中小餐饮店要严格落实员工每日测温、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疫措施,同一空间内不得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温、戴口罩”准入通行制度;

七、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轮船等营运车船从业人员、乘客必须持有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并完成体温测量,各车站、车辆等必须实施严格的清洁、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

八、养老机构、救助站等易感人群集聚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内服务对象非必须一律不得外出;

九、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各药店禁止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

十、市民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等公共服务类场所和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室内游泳馆、网吧、浴室、足浴店、棋牌室、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等人员集聚场所暂停开放,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十一、对境外返平人员,在落实14天医学隔离观察基础上,对浙江省内交通场站、中转站返回我县的,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十二、基层单元实行区域管控,发挥基层单元卡口作用,落实“村自为战,各自为战”管控措施。鼓励辖区内人员定期或按需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