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平交警

6月13日,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京原路与前进街交叉口附近时,因刘某建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实施违法载人被民警依法处罚。最让执勤民警不解的是:被查获时,乘车人和驾驶人一脸淡定,丝毫没有意识到…

 忻州: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某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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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某被查处!

经了解得知,该驾驶员刘某建系忻府区高城村人,当天带着几个村里的亲戚朋友来原平赶集,因文化水平不高,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这才有了被查获时的淡定,他们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是有多危险。得知情况后,民警对其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佩戴好头盔、充分了解电动三轮车载人的危险性,并发放了交通安全教育书籍,希望他们能珍爱生命,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随后,驾驶人和乘车人纷纷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对乘坐三轮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也得到了认知”。最后,驾驶人刘某建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并及时的将乘客进行了安全转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