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5年7月23日晚上七点左右,辽宁省大连市的小区内发生了一起枪杀案。死者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两人都因身上中枪当场死亡。男性被一击致命,女性则身中四枪。

案件人物

犯罪嫌疑人阎永波,出生于1960年4月23日,辽宁大连人。20岁左右曾出国打工,一去就是数十年,直到八年前才回国,回国后一直居住在父亲家中。

女受害人阎婷为阎永波的侄女,男受害人为阎婷的司机,被害前司机与阎婷刚好回来,将车停在楼下。

杀人动机

受害人阎婷生前对凶手阎永波的父亲一直很上心,经常会带着保健品来看望老人家。

这份孝顺在阎永波看来就是无事献殷勤,怀疑自己的侄女惦记着父亲的家产,想要和自己抢夺房产。他多次挑拨阎婷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并警告阎婷让她远离自己的父亲,不要打他家财产的主意。

其间,阎永波与阎婷母女有过几次纷争,让阎永波对自己的侄女心怀恨意。

案犯行凶

阎永波的警告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2015年1月,阎婷再次来探望阎永波的父亲,阎永波看到后气急败坏,又与其发生争吵,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仿64式手枪朝着侄女阎婷的脸部开了一枪,但是子弹卡壳并没有对阎婷造成伤害,只是脸部有些红肿。

2015年7月23日,阎永波来到阎婷的楼下打算用威胁的手段逼迫她知难而退,没想到两人再次发生争吵,这次阎永波是有备而来,持上次作案的枪支朝着司机的胸部射出一枪,然后又对阎婷射出四枪,两人当场毙命。

案犯抓捕

小区的居民在听到枪响后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时两个已经倒在血泊中。警方对现场进行封锁勘察,在勘查中他们发现了嫌疑人丢在现场的一个黑色书包,里面装有用来作案的手枪弹盒与18发子弹。

根据附近录像显示来看,凶手是在受害人下车时从旁边窜出来,并与其发生口角后将人杀害。作案后,阎永波便立即潜逃了。

2015年7月24日,大连民警在西岗区仲夏客运站将嫌疑人阎永波抓获,并在身上搜到一把自制枪支和一发子弹。

2016年1月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阎永波持枪杀人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阎永波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阎永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双重罪行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小结

在调查中发现,凶手阎永波是个性格孤僻且精神异常的人,也许这样的性格让他整个人的心理异常敏感,总是带着有色的眼镜去看待别人的善意。因为自己的小肚鸡肠、因为自己的怀疑、因为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置自己亲人的生命于不顾,才犯下杀生害理的事情。

然而,类似的案情还有许多,例如,吉林松原市一男子因为对家族分配财产的合理性有争议,对自己的妹妹心生恨意,痛下杀手,还好没有致命,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海南市一男子廖某与兄长因家产纠纷,将自己的嫂子和嫂子的母亲杀害,随后选择自杀,但未遂;内蒙古土左旗察素齐镇一金店老板伙同自己的情妇将自己的妻女杀害,并霸占全部家产,事后又将在其中挑拨关系的孙某杀害,并顺走其钱财。

钱不是祸根苗,贪才是。为了钱财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举动,罪不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