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垛田街道张皮垛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7169公顷。现将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张庄路,南至施耐庵东路,西至凤菱路,北至新区体育中心,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城东新区体育中心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垛田自然资源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期10个工作日。
附件:城东新区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勘测图.pdf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1日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垛田街道新联合村、凤凰垛村、莲溪湖村范围内集体土地3.1240公顷。现将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北樊安置房周边道路(张北路):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北樊安置房周边道路(莲溪路):东至农田,南至五里东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北樊安置房周边道路(支三路):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 拟征收目的
北樊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垛田自然资源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因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DT2020-328)调整,现重新发布。
附件:北樊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勘测图.pdf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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