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腾退不慌张,这几步程序助您维权

前几年,居住在北京市一处棚户区的黄先生遭遇了村委会非法腾退。由于黄先生的房屋地处北京市四环之内,所以黄先生在从村委会处得知棚户区改造消息之前,一直认为自己的房屋一旦被征收了,会获得一笔较为丰厚的补偿款。但这次从村委会那里得来的消息却和自己的预期大相径庭,这引起了黄先生的警觉。在咨询律师并做了相关的调查工作之后,果然黄先生遭遇的这一次“拆迁”没有法律依据,而是当地村委会以所谓的村民代表集体表决形式通过的宅基地腾退。

所谓的宅基地腾退是指将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作“黑手”,表面上让其主导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实质上是主管政府机关和建设单位为了规避审批程序和法律风险,隐居幕后进行指挥的拆迁类型。

律师在接到黄先生的咨询后,立马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展开维权。一是向村委会邮寄律师函,声明异议并表明维权的决心;二是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其中内容包括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用地、规划、立项、拆迁许可证等事项;三是要求村委会公开针对腾退方案的表决程序、表决依据以及会议程序等关键信息。信息公开的请求很快得到了反馈,首先是确认黄先生的房屋征收属于材料全无的非法腾退,其次是村委会选择不予回应,也就是不公开相关表决内容。随后律师再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委会履行村务公开的职责,但是乡镇人民政府仍旧不予答复。

因此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维权也进入到了司法程序环节时。后被告乡镇人民政府因面临败诉风险,主动联系黄先生,表明愿意提高安置补偿标准,希望通过庭下和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的行政纠纷。

由此可见,村民朋友们在遭遇村委会非法腾退时一定不要慌张,可以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寻求法律帮助,协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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