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备考辛苦,惠果为大家整理了安全考试的基本概念,大家赶快对照它进行查漏补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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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安全生产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

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认为,安全是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风险伤害的状态。

系统工程中认为,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危险低于某种程度时,就可认为是安全的。

根据现代系统工程的观点,安全生产是指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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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危险度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R=f(F,C)式中,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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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称为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内的积累作用)。有时为方便起见,对二者不加以区分,统称危险、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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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故隐患

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中定义,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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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危险点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危险点是指事故的易发点、多发点、设备隐患的所在点和人的失误的潜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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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

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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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五要素

安全生产五要素包括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

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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