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凤阳府定远人,曾随朱元璋起兵,一直深受信任。但他为人专横跋扈,猾欺奸诈,颇为同僚所憎恨。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被疑叛乱,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
胡惟庸从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升任左丞相。他做了七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史书上其罪状是“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弊”“蠢害政治,谋危社稷”。事实上,胡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自然让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
其主要罪状事件有:
1. 洪武十二年(1379年),占城使臣进贡明朝,中书省未及时引见,被值门内使告发。朱元璋责备中书省,胡惟庸等认为这是礼部的事,应该由礼部安排,而礼部却说以前这种事都由中书省安排。两方互相推诿。
2.胡惟庸的儿子在集市上策马奔腾撞到一辆大车,身受重伤而亡。胡惟庸怒杀马车夫。朱元璋得知后大怒要他偿命。
3.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此为祥瑞,并借此邀请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
4.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
5.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是受胡惟庸指使。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300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70余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茅州。
6.洪武十九年(1386)明州之魂林贤通倭事发生,经审讯得知,他是奉胡惟庸的命令下海通倭。
7.洪武二十三年(1390),又捉拿到奸人封绩。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后来归降于明,据说他经常往来于蒙、汉之间,曾经为胡惟庸给元嗣君送过信,胡惟庸在信中称臣,并请元嗣君出兵为外应。
其实,胡惟庸的各条罪状也不全然皆是,前后矛盾,时间混乱,漏洞百出,历代史学家对此存疑的较多,但胡惟庸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丞相,是中国丞相制度的“终结者”,胡惟庸案只是朱元璋的一个借口,其本人也不过就是君权与相权相争的牺牲品。
朱元璋从1376年下令裁撤行中书省,改置布政司、都司和按察司,将地方的行政、军政和司法大权集中到中央,中书省的权力扩大,再到取消了中书省的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这样中书省只剩下左右丞相胡。1377年将中书省的佐理官员全部调空。1378年,下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彻底切断中书省与中央六部和地方的联系。最后到1380年胡惟庸被杀,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至此实行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君权得以高度集中。
丞相制度废除后,国家各项权力收归皇帝本人,皇权得以至高无上地位,但同时就造成下面官员只是干活的“打工仔”,中央日常各项事务全由皇帝本人裁决,非常繁琐劳累。这对于朱元璋一个穷苦出身的皇帝来说,强化了自己的权力
,也就劳累一点无所谓了。可到他的儿子、孙子、重孙子…的时候,他们从小锦衣玉食,当了皇帝还那么劳累不就影响自己享受了嘛。这样就需要有人来帮他们办公了,也就有两条路线了:一是依靠能力强的大臣,他们奉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乐于成为国家事务的决策者,后来发展为了内阁;二是皇帝身边的亲信的服务者-太监,一些从小在内书房读书的优秀太监,发展为了后来的司礼监。内阁和司礼监相互制约,分工行使票拟权和批红权,看似相互制约,皇帝最后拍板,但是越到后期皇帝越懒,越来越不过问国事,内阁和司礼监权利越来越大,两者推诿制约,也为明朝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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