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益阳中院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1、诉讼事务网上办理。推广“湖南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通过智能手机终端、电脑终端上传起诉材料,可自助立案,实现本地立案事务“家里办”。
2、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推广运行跨域立案平台,原本属于外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本辖区任一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工作人员在跨域立案平台录入信息,上传材料,将案件推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法院审核通过后即受理立案,实现外地立案事务“就近办”。
3、开辟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针对起诉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急于兑现偿付金案件,优先开票、优先立案,优先分配至业务庭室,让案件尽快得到审理、当事人及时得到偿付。
4、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各项便民利民设施。增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当事人休息区、老弱孕妇专座,配备饮水机、复印机、纸笔、老花镜、急救药箱等,清洁卫生、摆放绿色植物,营造良好办事环境。
5、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制定实行《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案款提存、发放工作机制,除法定事由外,案款到账后一律30日内发放。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发放。
6、提升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效率。落实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三优先”工作机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7、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即时公开。执行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安装和使用“智慧执行”APP(公众端),当事人可通过APP即时查询案件进展信息、与法官进行交流,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
8、执行立案不需要提供生效证明。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裁判文书生效情况。
9、深入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组织干警采取定期送法到企、举办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将法律武器送到民营企业手中,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
10、发挥联动机制“查人找物”。深化与公安部门打击拒执罪执行联动机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动机制等联动机制的功能发挥,对涉农民工案件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人员信息、财产线索逐一核查,不漏查不漏找。
编辑 吴偲涵
责编 金石英
审核 陈正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