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会长安区的居民在商超购买散装食品时,会发现在这些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都设置了标签,明明白白地标明了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内容。

“之前并不知道火锅丸子还需要标示这些信息,现在有了这些公示,我们吃起来肯定更放心了。”居民们表示,有了“标签”,好比让散装食品有了“身份证”,在购买的时候“心里更有数了”,卫生安全也有了保障。

长安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此举不仅是检察机关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实践,也为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散装食品尤其是一些冷冻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公开,消费者想要查看也无处可寻,存在僵尸丸子、僵尸肉、食品过期的情况,一些商店虽然公示了信息,但也只是商家随便填写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在调查中,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组对“散装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质疑,并向有关执法部门反馈了调查取证情况。今年3月,长安区检察院成立了办案专班,指派检察官对“散装食品”监管情况进一步开展了摸排和调查取证活动。梳理出该类食品在销售、运输等环节存在的监管问题,及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案情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积极回应。6月10日,经过调查核实,该院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法履职市场监管责任。《检察建议书》得到了该局党组的高度重视,组织专门行政执法力量,对辖区34家商超和重点经营场所,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该局在执法中,责令辖区内各大超市针对相应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对2家售卖散装食品不规范商超做出行政警告,发出60余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单。

该院第四检察部及时跟进,对执法依据、卫生标准和责任主体提出了相关检察意见,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案情分析研判,确保专项检察监督落地、落细、落实,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