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洱县“5河2库”水污染问题整治,压实各有关成员单位责任,6月9日,普洱市宁洱县集体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整改。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顾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马晓分别作出提醒谈话和要求。

会上,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等11家单位责任人分别就各自对“5河2库”水污染问题整改进行检讨发言。

今年5月,宁洱县纪委监委先后派出2个检查组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一组围绕全县生态环保领域水质、河(湖)长制工作、城市截污、绿化、垃圾处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检查了东洱河部分河段、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和团结大道等地段和场所;一组围绕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件信访件办理情况跟进监督,走访了解了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县林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深入绿潮木业、蓝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差距;职能部门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本次约谈中,在听取各单位责任人的表态发言后,县级分管领导也作了自我检视,对照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紧盯关键环节,聚焦责任落实,在问题整改上发力,一件件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整改。要强作风严要求,增强纪律意识,汲取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坚定。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作风问题治理,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将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

作者/来源:普洱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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