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

徐州市民王先生的比亚迪宋EV

电动汽车电池故障送修,

徐州蔚蓝比亚迪4S店更换了电池

王先生发现新换电池的生产时间

竟然是2018年10月17日,

要求4S店出示电池合格证,

4S店称合格证扔了,

王先生对此不认可,

要求4S店给予赔偿遭拒。

电动汽车一月三次故障送修

2018年11月,王先生在下淀的徐州蔚蓝比亚迪4S店,花了20多万元购买了一台比亚迪宋EV电动汽车,厂家承诺三包期是8年或15万公里。

王先生介绍,今年5月4日晚上,他驾车行驶途中,显示屏突然显示“EV故障受限”,接着汽车动力下降,车速最高不到60公里每小时。王先生立即联系蔚蓝4S店,该店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让他熄火后重启,王先生照办,结果重新发动汽车后没多久又出现动力下降显示“EV故障受限”。第二天,他驾车去了蔚蓝4S店,该店技术人员用电脑清除了故障码。王先生以为是偶发事故,没想到在5月9日又出现同样故障,第二次开回蔚蓝4S店检修,结果没查出故障原因,还是用电脑清除了故障码。5月16日汽车第三次出现同样故障,王先生第三次送修。这次经过蔚蓝4S店技术人员再三检查,发现是汽车电池故障。

电池生产日期较早疑有问题

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在质保期内的汽车发生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当时4S店告诉我,这款汽车已经停产,更换电池没有现货,厂家要生产电池,需要20多天。”

王先生以为,商家给更换的电池,毫无疑问应该是原厂件。5月29日,他接到了蔚蓝4S店的电话,通知电池已经换好了来提车。王先生表示,先别换上电池,他要看看再安装。他赶到蔚蓝4S店时,电池已经换上。王先生查看了换上的电池,发现了问题:
一,电池铭牌上的生产日期显示是2018年10月17日;
二,电池外壳上打码个别数字不清疑似被磨掉。
此外,因电池电芯被封闭,更无从知晓具体的生产日期。

“更换的电池应该是原厂件,这换上电池是在2018年生产的,而且打码数字不清楚,莫非有猫腻?”王先生质疑蔚蓝4S店给换上问题电池,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蔚蓝4S店提供电池出库检验报告

因此,王先生找到蔚蓝4S店要求对此进行解释,提供电池的产品合格证等。蔚蓝4S店工作人员告诉他,产品合格证随电池一并过来,被随手给扔了。事后,蔚蓝4S店方面提供了一份电池的出库检验报告,加盖了产品合格章,时间显示电池出库时间是5月15日。

“蔚蓝4S店当时给我说的是生产电瓶需要20多天,怎么换上来的电池是在我的电动汽车第三次送修的前一天出库的?”加上电池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电芯生产日期不详,种种情况加在一起,加深了王先生的疑问:难倒电池是翻新的不成?

蔚蓝4S店:电池质检合格愿接受检测

6月15日上午,徐州蔚蓝比亚迪4S店售后吴经理告诉记者,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在质保期内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更换的应该是原厂件,这一点确定无疑。

对于为何换的是2018年生产的电池,且电池芯何时生产不详这个问题,吴经理没有正面回答。他表示,蔚蓝4S店不能生产电池,换上的就是比亚迪生产的原厂电池,是厂家发来的。电池经过了检验,各项指标达标,产品合格,相关的产品报告、快递证明等都提供给了鼓楼区市场监管部门(车主王先生向鼓楼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事)。如果王先生对此不服,可以找检测机构检测,如果证明电池是翻新,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如电池造假应承担责任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负责维修、更换。从本例看,王先生的汽车如果没有达到退换货的标准,厂家应该免费更换电池。更换的零部件,应该是原厂件。如果厂家停产,没有原厂件,更换副厂件等,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并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偿。如果厂家认为产品合格,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比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否则就要承当法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编辑 张渝浚 责编 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