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返利为诱饵此外,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 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该分行未真实转让部分信贷资产。2019 年 1 月至 7 月,该分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没合计 101.86 万元。盛京银行 2020 年净利润大幅下滑对于营收的大幅下滑,盛京银行解释称,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冲击,该行采取降低利率、减费让利、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主动让利实体经济。同时,严格审慎进行资产分类管理,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 "80 后 " 银行女员工,通过谎称有 " 内部投资项目 ",5 年时间多次实施诈骗, 21 人 " 上钩 " 合计被骗两千多万。最终经审查,该女员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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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 21 人两千多万

具体来看,该女员工吕某系盛京银行沈阳市红霞支行员工,1983 年 4 月 12 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

2015 年至 2020 年 5 月期间,被告人吕娜多次在沈阳市和平区等地利用其盛京银行职员的身份,谎称银行内部有为出国人员垫资的投资项目,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欺骗被害人王某 1、安某、李某 1 等 20 余人以现金、信用卡、网络贷款等方式向其投资,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经审计,王某 1 等 21 名被害人为被告人吕娜支出资金 2664.33 万元,收到吕娜等人支付的资金 2216.48 万元,收入小于支出 447.86 万元。另查明,杨某 3、吴某、杨某 2 三人为被告人吕娜支出资金 1280.45 万元,收到吕娜等人支付的资金 1374.03 万元,收入大于支出 93.58 万元。芦兆玮、原某、仪杨的账户未纳入审计。

被告人吕娜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能认罪认罚。并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2020 年 7 月 1 日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行逮捕。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吕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吕娜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能够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整,依法上缴国库。同时,责令吕某退赔 21 名被害人相应损失。

盛京银行频收高额罚单

其实,上述吕某这一案件,也从侧面反映了盛京银行在工作人员及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盛京银行近年来频收大额罚单。

数据显示,5 月份被罚城商行共有 19 家,其中盛京银行单笔罚单金额最高,罚没总额约 551.9 万元,罚没总额居首。

具体来看,5 月 13 日,盛京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被罚 300 万元,并责令改正。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8 年 3 月至 7 月,该支行违规向 " 四证 " 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018 年 12 月,该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 年 12 月,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 年 1 月,该支行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以贷转存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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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盛京银行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总部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9 月,其前身是沈阳市商业银行,2007 年 2 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更名为盛京银行,并实现跨区域经营。

年报数据显示,2020 年全年,盛京银行营业收入 162.67 亿元,同比下降 22.6%;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 12.04 亿元,同比下降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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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 2020 年底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10379.58 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 164.78 亿元,增幅 1.6%,资产规模稳居万亿水平。不过在资产质量方面,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末,该行不良贷款金额为 178.3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3.26%,比 2019 年末抬升 1.51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