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省瑞金市即将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各相关企业:

2021年7月,江西省瑞金市将有25户企业即将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简称“黑名单”),现将有关提示内容公告如下:

一、列入的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

二、列入的后果

后果1: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后果2:列入“黑名单”企业五年内不得申请移出,且对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

后果3:同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三、不列入的方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在2021年6月30日前到登记机关申办注销登记,或者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审核合格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可能不被列入“黑名单”。

四、拟列入“黑名单”企业名单(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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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绵江涛声|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理:瑞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