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山地区生态环境逐步向好,渔业资源不断丰富,一些人员打起了非法捕捞的主意,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成为当前我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的重要类型。为从源头上给违法犯罪警响警钟,近期,区司法局漕泾司法所从社区矫正对象问题需求出发,开展“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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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漕泾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到金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零距离”旁听张某、何某等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现场案件庭审。

参与旁听的矫正对象与两名案件当事人同住漕泾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客观全面旁听了解案件庭审情况,有效唤醒了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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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警示矫正对象要以主人翁心态引以为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庭审一案、教育一片”。普法警示教育是生态文明共建一体化的基础和保障,也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有力手段和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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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紧紧围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通过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地方资源、吸收社会力量,抓重点、转方式、创机制,探索建立“分层实施、问题导向、按需施教”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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