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经征求基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商省财政厅同意,拟提高玉米籽粒收获机、大蒜播种机两个产品品目补贴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于6月21日前邮寄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农业机械化管理处303房间。

联系电话:0531-6786618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