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住院费用可以结算啦!
各位患者: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经开通,您的住院费用可以结算了,为了避免资料不全,请您按照《住院须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意外伤害患者需持《意外伤害报销通知单》)来我院结算(5月15日之前出院的患者请于本月底结算完毕)。
衡水市人民医院医保处
2021年6月15日
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出院结算
提供材料
1、患者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和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持户口簿)
2、患者住院医保登记手续(医保住院登记表+住院须知)
3、《出院通知单》
4、全部《预交金凭条》
5、病历复印件(8号楼一楼病案室复印)或《出院诊断证明》
6、孕、产妇住院的需要提供《准生证》
7、如住院期间使用单价超3000元的材料费,需提供医保办公室出具的《材料费用审批证明》
8、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需提供参保地医保中心委托的保险公司开具的《意外伤害报销通知单》
咨询电话:2183612
来源:衡水哈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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