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三门峡,一救护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与侧面行驶而来的一辆suv相撞。交警表示,当时救护车闯红灯且并未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优先通行权,因此救护车负这起交通事故全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样的事故责任认定似乎和普通的交通事故无异,大家都知道一般来说闯红灯的一方负全责嘛。

但是,如果当时救护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在享有优先通行权的情况下闯红灯出了车祸呢?责任又该如何认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里要注意,前提是“确保安全”。救护车或其它特殊车辆在闯红灯时,应减速观察路况,而不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因为这么做存在安全隐患,给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危胁,让对方防不胜防,很容易增加事故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的确,其他的车辆和行人都有义务礼让救护车,但救护车也需要给他们一个准备,给他们主动礼让的机会……而不是认为自己可以放心大胆闯红灯,无视其他在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

既然特殊车辆没有执行任务,就理应算是普通车辆,那么就应遵守交通规则,而不应把自己真的当成“特殊车辆”,给社会和公众造成困扰和不必要的麻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说,如果救护车在闯红灯时完全没有顾及正常行驶的车辆,直接横冲直撞过路口的,那么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来源:网友“寧晓言”、白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