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6月27日10时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报名点学校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表由报名点学校盖章后汇总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6月27日14时至6月29日9时,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门力量对考生申请的科目进行成绩复核。6月29日10时后,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gk.hebeea.edu.cn),在“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如成绩有变更,考生要调整志愿,务必于7月2日17时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