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隔夜酒”就能心存侥幸查不出酒驾吗?端午假期期间,6月13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永长中队在辖区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司机就是喝了“隔夜酒”心存侥幸,被查酒驾后后悔不及。

当天7时许,永长中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彬州收费站入口设卡检查,发现一辆陕DA63**/陕DK0**挂拉煤大货车在驶入收费站广场时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引导驾驶人将车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对车辆及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渠某某总是躲躲闪闪与民警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让民警感到更加的可疑。民警走上前,闻到渠某某的身上有一股酒味,便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渠某某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喝了酒,于是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7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面对证据,渠某某这才说出实情,他昨天装好一车煤后,晚上吃饭一直到24时,喝了两瓶啤酒,想着早上应该酒劲散了,就心存侥幸上路了,没想到,刚驶入收费站就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渠某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15日。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