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你妈将你养这么大要点彩礼怎么了。民政部已于日前发布了整治彩礼陋习的相关文件。总说彩礼,不论天南地北,婚嫁基本绕不开的道,那么女孩要的彩礼究竟是什么,到底属于谁所拥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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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一名女子因为彩礼的事情将自己的母亲告上了法庭,双方庭审期间互不相让,互有来回的事情,引起了民众的一片哗然,这到底是怎么了。

据相关文书的介绍:这名女子在与男友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于是便在男友的老家举办了订婚宴,母亲并未参加。其男友通过中间人做个见证的方式将12万元交给了女孩的母亲,并且母亲表示将来结婚的时候还会再给女儿两万块钱作为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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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后来二人结婚之后还有了一个孩子,由于孩子太小,必须有人辞职照顾,家庭变得拮据起来。总要将孩子抚养成人吧,女子多次找母亲索要彩礼钱和嫁妆钱,张口不提返还12万元的彩礼钱,每次给个三五百就把她打发了。

在多次索要无果之后,母女产生了隔阂,甚至言辞激烈,差点动手。万般无奈之下,女儿一纸诉状递交给了法院,要求其母亲退还12万彩礼钱。母女对簿公堂,母亲辩解道:本来自己不同意这桩婚事,是女儿说只要自己同意这桩婚事,就将这些彩礼钱当作她的抚养费了。当初收到彩礼后便存在了银行,而且婚前明确表示彩礼钱由自己保管,征得了女儿的同意,现在又要回去明显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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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表示自己就一个女儿,不论最后省多少钱,全部是孩子的,不明白为什么孩子要这样对她。此外还给女儿还贷款、买金首饰和转账,彩礼钱已经给的差不多了,虽然每次给孩子的钱不多,但是次数却不少,到现在彩礼钱并没有剩余多少钱了,孩子一直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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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官方法院的态度是按照农村婚嫁习俗,通过中间人给女方所付的彩礼,主要的用途为办理婚宴和置办嫁妆,还有部分家庭支出,所以这钱并不是女孩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彩礼给的是女方的家庭,如何使用可以根据家庭状况来分配使用。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女儿要求母亲返还,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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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历史教师表示:彩礼的钱到底归谁现在存在了争议,主要还是近代社会的变化太大,往前看看,从康熙大字典以及1984年以前的新华字典都有明确的解释,彩礼归女方父母支配,可用于置办嫁妆、酒席和存箱底,并不归新娘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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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少网友认为母女走到对簿公堂这种地步,二人都是失败的一方,没有赢家。作为单身母亲,面对孩子成家还有小外孙,没有主动的担负起新组建家庭的重担,造成女儿和女婿必然有一人在家带孩子,减少了家庭的收入,这才是矛盾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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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也是气不过,才会告上法庭,虽然最终败诉,但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此事之后,就算永远拿不到这点彩礼钱,女儿和母亲的隔阂越来越大,难享天伦之乐。为何母亲非要拿着彩礼呢?

编者认为虽然彩礼的归属是女方父母,但是母亲一人独处也难免孤单,为什么在彩礼上不能让步呢?不能好好的和女儿女婿生活,相互照顾才是最好的方式,共同维持好这个家庭,才是所有人想看见的状况。法庭上母女对峙,不论输赢,已成为他人的笑柄。对于吉林长春的这名女子为讨要12万彩礼,不惜将母亲告上法庭的事情,您怎么看,欢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