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台山景区管委会
信件内容:上个月与两个朋友一起去五台山景区,检票口以导游不带团为名,要求我买票进入。针对此事提点看法:导游证为国家依法考核合格后颁发的证件,作为旅游景区,禁止导游持证进入,个人认为不合理;作为一名老导游虽然现在不在一线带团,但是对山西旅游的关注、宣传从未停止,不论家人、朋友或是日常接触的每个人,想要了解山西,我必热情介绍,时间允许还会陪同出游,然而现在开始不允许导游持证进入景区,会影响导游员去景区的次数,宣传景区的热情。权衡利弊是商业思维必须要有的,但我认为作为旅游景区应该有开放的心态,仅是个人观点,希望领导可以考虑向以前一样,导游持证可以免票,以扩大宣传。
回复内容:
吴先生,您好!
按照晋发改市场发【2018】429号、晋发改市场发【2018】
635号、晋发改市场函【2018】693号、忻应急发【2020】81号、晋发改价调发【2020】416号、晋文旅发【2020】229号和忻文旅函【2021】22号文件要求, 五台山景区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合法有效证件免票;对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以及工作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工作满3年的消防文员凭有效证件免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军队离休干部荣誉证、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予以免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的《优待证》予以免票;公安民警凭警官证予以免票;五台山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戒牒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持有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身份证的游客免首道门票;对评选为“忻州好人”的33名道德模范实行免票。另外,按照《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因此,您如果正在从事导游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的活动,可凭导游证、派团单等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享受免票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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