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坚持做地理
一、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原因:
(1)地理位置:过渡地带,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2)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夏季降水集中且多暴雨,流水的侵蚀作用强。
(3)地形:地形坡度越大,坡面物质越不稳定,易产生水土流失。
(4)植被:植被覆盖率低,削减降雨和径流的能力低,水土流失严重。
(5)黄土:土质疏松,容易被侵蚀
(6)地质: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频繁。
(1)不合理的利用土地:
a.轮荒使地表失去自然植被或农作物的保护,滥挖窑洞形成水土流失的新物源。
(2)露天开矿、修路等工程建设,破坏植被。
(3)战争和营造宫殿:大量植被被烧毁或砍伐作为建筑材料。
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危害:
①使土层变薄,养分流失--耕地减少且质量下降,农业减产
②地表千沟万壑、支离破碎--农业耕作不便、交通不便
③生态环境恶化,加剧自然灾害--旱灾、滑坡、泥石流
(2)对黄河及下游地区:
①河流:黄河含沙量大增,淤积下游河床,使河床抬高(“地上河”),河流泄洪能力下降
②湖泊、库区:淤积库区,使水库和湖泊的调蓄功能降低--洪涝灾害加剧。
三、治理措施:
1、基本措施:
①因地制宜,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农林牧综合发展
②开展煤炭开发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③多途径解决生活用能,如发展小水电、发展沼气、营造薪炭林
④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2、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①工程措施
a.保塬:平整土地,造防护林,发展种植业
鱼鳞坑
b.护坡:建护坡工程;植树种草;缓坡育林草,修梯田,发展林果业
c.固沟:建淤地坝,修水库,造防护林,拦泥蓄水,可发展种植业
②农业技术措施:
深耕改土、科学施肥、选育良种、地膜覆盖、轮作套种等
③生物措施:植树种草等。乔灌草相结合效果最佳。
四、我国南方低山丘陵地区主要的生态问题——“红漠化”(水土流失)
②地势起伏大谭老师地理工作室综合整理
③人多地少,毁林开荒,陡坡开荒;
农村能源缺乏,伐木烧薪导致植被破坏。
五、我国云贵高原地区主要的生态问题——“石漠化”(水土流失)
分析原因:
①夏季降水集中且多暴雨
②地势起伏大
③石灰岩地区,土层薄,易被侵蚀
④人多地少,毁林开荒,陡坡开荒;
农村能源缺乏,伐木烧薪导致植被破坏
六、黄土高原和南方丘陵山区都是我国水土流失发生的典型区域,但两地在成因、危害及解决措施方面又不尽相同,具体分析如下:
1、两地水土流失原因对比:
共同点:人为滥垦乱伐;
不同点:黄土高原土质疏松,南方丘陵山区降水丰沛。
2、两地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同:南方丘陵山区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更大,主要原因:
(1)南方丘陵山区人均土地少,每单位土地的生物生长量和产值较高;
(2)南方丘陵山区多为较薄的地表疏松土层覆盖的石质山地,表土一旦被冲蚀,恢复更加困难;
(3)地处江河下游地区,多为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和经济中心,水土流失会造成更大损失。
3、治理措施不同:
黄土高原侧重退耕还林、还草;南方丘陵山区侧重发展多种经营。
原因
自然原因:①地形:沟谷发育,陡坡;地面坡度越陡,地表径流的流速越快,对土壤的冲刷侵蚀力就越强。坡面越长,汇集地表径流量越多,泥沙含量越多。
②降雨。产生水土流失的降雨,一般是强度较大的暴雨,降雨强度超过土壤入渗强度才会产生地表径流,造成对地表的冲刷侵蚀。
③地面物质组成。组成物质松散易造成水土流失。
④植被。植被稀少,水土流失愈强烈。达到一定郁闭度的林草植被有保护土壤不被侵蚀的作用。郁闭度越高,保持水土的越强。
人为原因:1、植被的破坏,加剧了土壤被侵蚀
2、不合理的耕作制度(轮荒),造成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
3、开矿。破坏地表植被,导致土质疏松。地下水沉降,植被死亡
危害
1.破坏土地资源,降低土地生产力
2.泥沙下泄,淤积河道、库坝、危害工矿、企业和交通
3.干旱洪涝灾害频繁,生态环境恶化
4.污染河流以及水库水质,影响生态平衡
措施
原则: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治理与开发相结合。
1.加大周围坡耕地治理,推广生物护坡技术,增加植被覆盖率,植树造林、防风固沙。
2.改善天然草场的植被,超载过牧的地方应适当压缩牲畜数量
3.保持水土,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建立有机高效的农林牧业生产体系。
4.工程措施(打坝建库,平整土地,修建基本农田,抽引水灌溉)。
5.农业技术措施(深耕改土,科学施肥,选育良种,地膜覆盖,轮作复种)。
水土流失面积从367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74万平方公里,减幅达25.3%;强度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从10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58万平方公里,减幅达43.7%……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工作,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符合自然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得到全面遏制,我国水土流失实现了面积由“增”到“减”、强度由“重”到“轻”的历史性转变。谭老师地理工作室综合整理
70年来,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形成了自上而下、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1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措施年均可保持土壤16亿吨,治理区粮食产量增加,农民增收显著,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生态自然修复技术路线逐步成熟,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进一步加快,水利部先后启动实施了2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并在青海省三江源区安排了专项资金开展大面积封育保护,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保护和改善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70年来,水土保持监管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平方公里。监测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水利部先后开展了3次全国水土流失遥感普查(调查),从2003年起连续15年发布全国水土保持公报,2018年首次实现了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年度全覆盖,初步构建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了区域遥感监管试点,采取无人机手段监管,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时,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步建立,科技水平稳步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水土保持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当前,水土保持工作按照“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要求,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督查问责为抓手,充分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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