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

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菏市监综知处字〔2021〕31号

案件名称:菏泽开发区建功汽车经营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侵犯“”、“中国重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第四次修正)第第六十条第二款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菏泽开发区建功汽车经营部

处罚结果:没收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6月18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完毕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