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法院是江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负责审理全市除江海区以外的行政纠纷案件。行政案件“异地审”能够有效统一裁判尺度,避免行政干预,提高裁判公信力。然而,对于部分当事人来说,到江海法院“异地审”使得诉讼路程变远,诉讼成本也随之增加。
为此,江海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切实解决当事人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诉讼难”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宣传教育暖民心
5月下旬,市民梁某不服开平市某局对其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提起了诉讼。考虑到原告及其律师都是开平人,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江海法院行政庭庭长谢颖翔带领审判团队和人民陪审员,驱车前往开平,开庭审理案件。
伴随着一声法槌,江海法院行政庭在开平市的巡回审判活动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本案的事实,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亦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谢颖翔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并对行政机关今后实施类似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实现以案释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庭审后,当事人对江海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表示肯定。梁某说:“巡回法庭方便了我们当事人,节约了我们的时间。”
现场交流促和解
“一开始也不知道能不能胜诉,但法院大老远过来,让我很感动。”体验了巡回审判的田某对此深有体会。
田某在鹤山市某五金制品公司工作时受到了骨折伤害,被鉴定为劳动功能十级障碍。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受到的伤害为工伤,但公司不服此认定,于是田某提起了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廖杰华接案后,考虑到田某受到事故伤害后行动不便,且来回奔波必将增加田某的负担,于是决定到鹤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当事人意见,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亦出庭应诉助力化解行政争议。庭审结束后,廖杰华了解到,田某属于劳动功能障碍者,且其家庭贫困亟需医疗资金治疗,如经过多次审判程序,即使被认定为工伤,其合法权利保护亦需时甚长。而公司对于工伤认定的基本事实未存在太大争议,只是因未购买工伤保险而提起诉讼。
为保障弱势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廖杰华主动拉近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距离,对当事人现场释法,用心调解,使该公司逐步消除疑虑。最终,该案在立案一个月内便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充分体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效性。田某说:“法官为我争取到工伤赔偿,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群众点赞显温情
近日,行政庭法官龚展泽收到一起关于台山市某加工场诉台山市某局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案件,案中某加工场的经营者梅某是一名年近70岁的老伯。了解到原告的情况后,龚展泽决定前往台山市开庭审理。
庭审中,梅某主张其经营的是小作坊,生产的糖产品销售范围小,当产品被检测出不合格时,已将产品全部召回。但台山市某局没有使用小作坊管理条例,而使用《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梅某认为不当。台山市某局辩称,加工场虽然是小作坊,但也应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其适用法律及处理决定并无过错。龚展泽主持庭审,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审慎查阅了双方列举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梅某在《行政案件群众意见表》写下了评价:好。龚展泽说,群众的肯定就是对江海法院巡回审判的最好嘉奖。
近年来,江海法院大力开展巡回法庭,不仅对当地群众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也促进了案件的审理和矛盾的化解,给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带来了便利。今后,江海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方日报记者 李霭莹
通讯员 吴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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