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市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被纳入其中。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目前,2021年我市确认享受奖励扶助对象为32386人,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为4295人。计划发放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6364.87万元。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怎样申领?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起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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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这样申报

申报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4项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 包括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 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相关资料在达到扶助年龄的上一年度的12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报。每人每月80元。每年11月底前打卡发放到位。

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申报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需同时满足3项基本条件:

  • 扶助对象夫妻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夫妻享受时女方年龄须达到49周岁。因丧偶或离异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80元。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

02

我市已完成奖、特扶对象资格的审核工作

今年5月中旬,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进行了质量抽查,总体态势较好。

与此同时,我市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扶助。全面落实《遂宁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无人照护的现实问题,提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水平。坚持实施一次性慰问金和节日慰问金发放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全部由政府买单制度。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采集,全面掌握特殊家庭生活现状、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2021年我市确认享受奖励扶助对象为32386人,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为4295人。计划发放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6364.87万元。

来源:全媒体记者 黄尧

编辑:张霁雯 孙 各

复审:冉启香

终审:杨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