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严峻的防疫抗疫工作中,涌现出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事迹,无私奉献的人受到了人们的称颂。可是偏偏有个别人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肆意践踏众人取得的抗疫成果,拒不配合检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些人必须得到严惩,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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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披露涉疫情犯罪的典型案例,那么在疫情防控当中,有哪些行为涉嫌违法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隐瞒行程,出入公共场所,引发大面积传染

5月25号下午,祝某某前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5月30号,祝某某父母被确认为感染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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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号4号,祝某某两次前往医院就诊,均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6月6号祝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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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6月6号祝某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经涉及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辖区内医院、便利店、杂货店、水果店、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密切接触者167人,次密切接触者225人,需要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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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号,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对祝某某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目前祝某某在隔离治疗当中,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律师黄其柏表示,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其行为导致大量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这就涉嫌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处以三年以上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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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被阻,咬伤民警

5月26号,家住东莞的41岁男子周某在排队接种疫苗时插队,后被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肖某发现并责令退回。周某不听民警的指挥,在现场与指挥民警进行纠缠,期间用口咬伤民警肖某的右手食指,后经过鉴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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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号,东莞市公安局对周某袭警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周某刑事拘留。6月4号,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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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走出封控区,不听劝阻还打人

同样发生袭警事件的还有广州27岁的吉某某,5月31号上午十点多,吉某某私自拉起警戒带,走出疫情防控封控区。民警发现后上前制止,并劝其返回封控区,吉某某拒绝返回,并且多次用手殴打民警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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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其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甚至涉嫌袭警罪,最高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确诊的,拒绝隔离治疗并且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是公共交通工具的,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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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些行为,也在处罚范围

目前,广东省检察院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打击隐瞒旅居史、接触等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是有传播严重危险,以暴力威胁方式阻挠、妨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编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制售假疫苗、非法倒卖疫苗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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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防疫抗疫,最终受益的是你我他,全体民众少一个都不行。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都在努力付出,积极配合,凭什么你就成了特殊?对情节恶劣,产生重大影响的,就应依法惩治,这是顺应民心,巩固防疫成果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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