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亚当斯(英语: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马萨诸塞州人,律师出身,美国政治家。曾经参与独立宣言的共同签署,被美国人视为其中一位开国元勋。并在1789年-1797年间,出任美国第一任副总统。其后,在1797年-1801年间,接替华盛顿成为美国第2任总统,也是首位未能连任的美国总统。
亚当斯本职是位律师,因追求自由平等而加入美国独立战争,宣言由托马斯·杰斐逊独立起草后对本杰明·富兰克林与约翰·亚当斯展示。他在1776年协助起草了《独立宣言》,并且是在国会中该宣言的最早倡议者。作为在欧洲的外交官,他帮助美国同英国就和平条约磋商,并且促成重要的政府借款。亚当斯是马萨诸塞1780年宪法的第一作者,正如他早年写的《关于政府的思考》一样,该宪法对美利坚联邦宪法也产生了影响。
题名为《关于政府的思考》而体例上作为“一封来自绅士给他朋友的信”,在1776年四月被匿名出版。很多历史学家同意亚当斯的其他著作都无法这个小册子的持续和不朽影响相媲美。亚当斯建议,政府的形式应该被用来选择能够实现理想的目的——人民最大数量的幸福和德性。
他写道,“除了共和式政府外,别无好政府。英国宪政中唯一有价值的就是此处,因为共和国的定义就在它是一个法律帝国而非人的帝国”。此论文捍卫两院制,因为“单一议会会像一个人一样(在没有别人的建议和外部制衡下)行为犯错、举动愚蠢和经不住动荡”。亚当斯建议应该在行政、司法和立法各分支间的权力分割,并进一步建议如果一个大陆政府被建立,那么应该“被神圣地局限于”某些被具体列举的特定权力。
《关于政府的思考》被所有北美各州宪法写作所引用。亚当斯用这封信来回击那些反对北美独立者。他声称约翰·迪金森对共和主义的恐惧造成了他拒绝支持北美独立,并写道南方种植园者的反对根植于他们担忧其贵族式的蓄奴状态可能会被(独立的共和政府)所威胁。
诚然我并不是很喜欢亚当斯因为其政绩平平且与汉密尔顿唱反调导致联邦党分裂,但是他关于政府的思考确实精辟,摘录如下:
“我们的宪法只是给有道德、有宗教信仰的人制定的。它完全不适合治理其他类型的人。”
. “危险来自每一个人。自由政府信奉的唯一格言是:那种能够威胁公共自由的权力,不应托付给任何人。”
司法权应当区别于立法权、行政权,而且应该独立于二者,这样,它就能对二者形成制衡,正如后二者应该制衡它一样。”
“人民没有普遍的知识,自由便得不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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