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近期被终生禁驾的2人名单。2015年以来,日照公安交警先后43次分批公布175名终生禁驾人员。
在这次公布的名单中,被终生禁驾的2名人员均为男性,年龄分别为24岁(驾龄5年)、32岁(驾龄11年)。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违法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庄乾明性别:男年龄:24
驾龄:5准驾车型:C1
驾驶证号:3711221997******34
禁驾原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姓名:王永明性别:男年龄:32
驾龄:11准驾车型:C1
驾驶证号:3711221988******33
禁驾原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一:
2020年12月16日5时23分,庄乾明驾驶鲁LG7***号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莒县银杏大道323号灯杆处,与朱某驾驶顺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朱某身亡。事故发生后,庄乾明驾车逃逸。
经调查,庄乾明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观察不周、疏忽大意,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且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1年2月8日,经莒县人民法院判决,庄乾明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1年3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庄乾明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日照交警
编辑:牟慧君 校对:陈洁 责编: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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