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向纵深开展,坚决消除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自6月20日起,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各中队及机关科室抽调百余名精干警力,组成“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突击队”,兵分多路深入辖区国省道、农村县乡道路、“村村通”道路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酒后驾驶、非标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和“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当日下午3点30分,小编跟随“突击队”在省道104和红荷路交叉口处设卡检查,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农用三轮车看到交警例行检查时欲掉头,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
同一时间,在104国道界河镇、洪绪镇、张汪镇辖区路段,执勤执法人员查处多起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现在正值夏收夏种农忙时节,老百姓使用农用车违法载人载物现象较为严重。
特别是一些农村留守老人,利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甚至还帮着他人接送孩子,一辆三轮车上拉载四五个小孩,骑行速度又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我们在执勤执法的同时,也会向老百姓发放一些交通法律法规相关的宣传手册、挂图等,向他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执法民警如是说。
据悉,在此次行动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警务规范要求,坚持做到文明规范执法,同时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讲解有关交通法律法规,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
教育其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在继续开展好农村地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同时,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
行动当日,全队共出动警力125人,警车25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5起,其中不系安全带14起,货车超载4起,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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