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颂母爱的诗词和事例,从古至今不胜枚举,然而在广州却发生了一起八旬老太喂儿子吃安眠药的案例。

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诗·邶风·日月》。

俗话说:“血浓于水”,母亲十月怀胎,这期间的辛酸苦楚只有成为母亲的人才能理解,母亲的温柔,也成了孩子遮风避雨的港湾;当外出“航行”时,又成了“临行密密缝”的嘘寒问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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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黄娟(母亲化名)因喂食黎某(儿子)60粒安眠药,造成黎某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98条规定: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权),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剥夺其生命权,哪怕这个人是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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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也有如下规定:犯此罪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黄娟有投案自首、悔过,以及黎某身体情况,判有期徒刑4年,缓刑三年执行。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缓刑三年属于观察期,这三年不用在监狱服刑,可自由生活,但也要按时向当地公安汇报个人情况。

黄娟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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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娟供述:

儿子黎国思出生于1971年,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带给了这个家庭希望,他们不求这个孩子未来有多大的出息,只求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然而这个小小的愿望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永远无法实现。

日复一日,黎国思渐渐长大了,当同龄人学会走路牙牙学语时,黎国思的口齿一点都不伶俐,长到了三岁,黎国思还不会说话、走路,而且他们注意到儿子的脸部跟正常的孩子也不太一样。

黄娟和丈夫担心孩子身体上有什么毛病,四处求医,那时候医疗技术十分有限,小诊所检查不出病因,黄娟和丈夫一开始认为孩子发育晚,再等几年孩子就“没事”了,可抚养到5岁,黎国思病情依旧没有减轻,黄娟又带着他上了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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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症断出黎国思患有21-三体综合征,也就是唐氏综合征。

这种病将会影响一生,无法痊愈,智力停留在五六岁,而且脸部也跟正常人不太一样,这个消息如同一道晴天霹雳,将孩子抱回去之后,黄娟的亲友都劝他放弃这个孩子,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

甚至一些亲友不顾她的感受直言:这个孩子会拖累你一生。

黄娟心里面比谁都清楚,但是黎国思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哪里舍得,黄娟和丈夫没有放弃这个孩子,他们不厌其烦教他说话、用筷子,一篇又一篇,15岁时终于会说一些基本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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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依旧无法自理生活,二十多岁,黄娟也开始操心他的婚事,一来是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照顾不了他多少年了,二来是希望这个家庭需要一个新的生命来传承香火。

黄娟和丈夫这些年省吃俭用,也攒下了一点钱,可女方一看到黎国思的样子,当即就后悔了,寻了几年,连媒婆都不愿上门了。

其实这也怪不了她们,毕竟黎国思是一个毫无自理能力的人。这几年黄娟也慢慢想通了,等她那一天不行了,就带着儿子一起走。

谁知在30岁那年,儿子病情恶化,肌肉萎缩,失去了基本的行动能力,每天只能躺在床上,为了不让儿子肌肉坏死,黄娟每天都要给他按摩,还要亲自喂饭,时间一晃到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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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黄娟已经83岁,身体大不如前,儿子黎国思也已经46岁了,这16年来,她看着儿子躺在床上身体一点点恶化,心如刀绞,她也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5月9日,黄娟将60粒安眠药喂给儿子,结束了儿子悲苦的一生。随后黄娟向警方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法律的条文虽然冰冷,但有时候法也能容情,面对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判决也是最好的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