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照市政法系统自查自纠以来,多名工作人员被查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照在线做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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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4月14日日照清风消息)日照市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杨乐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日照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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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25日莒州清风消息)莒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二级警长张守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莒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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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局长、督察长李廷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25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据日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照市岚山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局长、督察长李廷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日照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廷伟简历

李廷伟,男,1965年8月生,汉族,山东莒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莒县公安局小店派出所副所长、城关派出所副股级侦察员、莒县公安局政工科副科长、巡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等职。2000年8月任莒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巡警大队大队长;2001年6月任莒县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8月任莒县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2016年1月任日照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岚山分局局长兼督察长;2017年1月至今任日照市岚山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局长、督察长。系日照市岚山区十八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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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6月21日东港清风消息)东港清风发布消息: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孙海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日照市东港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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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6月22日莒州清风消息)莒州清风通报:莒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车辆管理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王维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莒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近期,长安日照还连续曝光了政法系统三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

田某压案不通报移送案

田某,男,汉族,200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田某在办理一起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的危险驾驶案时,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导致该案直到2021年1月14日才通报移送至市纪委监委,违反了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送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条例》《日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2月7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田某予以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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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

王某,男,汉族,38岁,系五莲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0年9月,王某在审理刘某诉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李某为达胜诉目的,通过诉讼代理人许某送给王某现金2000元,王某虽拒收但暂存于办公室,准备案结后退还。2020年12月,案件调解不成判决结案,王某向李某退还现金,遭拒绝,李某遂开始信访举报。2021年2月,王某将现金上交法院监察室。王某对当事人所送现金未予第一时间拒收,未向监察室及时汇报登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五莲县纪委监委决定对王某作出诫勉谈话处分。

马某某社区矫正执法不严案

马某某,男,汉族,49岁,现任岚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岚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先后四次受到警告。2021年4月19日,岚山区检察院向岚山区司法局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岚山区司法局于4月21日向岚山区法院提请了撤销李某某缓刑建议书。马某某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社区矫正执法不严,岚山区司法局党组对马某某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