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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1日,石台县检察院就两名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召开了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侦查人员、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听证会。

不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小亮(化名)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案情,就两人的成长经历、社会调查、犯罪原因发表意见,对拟不起诉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和阐述,并提出做好后续帮教和监督回访工作的计划。各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汇报后依次发表了意见,就如何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通过讨论、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二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深刻剖析,承办检察官发现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是两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给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敲响警钟,承办检察官让其父母签署了严格履行监护职责的承诺书,并制发了2份《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送达给两人父母。《督促监护令》明确了监护人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涉案未成人因监护问题所导致的不良表现,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内容以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小明、小亮的父母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更多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对不当行为有效进行干预、劝导,帮助他们回归正常成长轨道。

不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希望你们能真正反省,认识到这种行为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伤害。要培养正确三观,净化自身社交圈,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守法意识,还要谨记合法理性持卡,保护个人信息。”宣告结束后,承办检察官“趁热”对两人进行普法教育。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刘经邦 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