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件大事情,尤其是牵扯到两代人之间的继承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了。父母和子女之间、子女相互之间如果关系良好的话,还能心平气和的商量着解决;如果早有嫌隙的话,说不定会因为分配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国家为了同时保障父母和子女的权益,对有关于继承的法规进行了修正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几种继承的情形,这些新规已经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还不太了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

新规一出台,就有传言声称“独生子女也许可能无法继承老人的房子”,听起来很离谱,但其实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只不过要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才能出现。新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准备进行继承的房屋是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那么继承人只能拿到属于被继承人的一部分,属于其他人的部分则无权拿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只发生在被继承人并不拥有房产的全部所有权的时候,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例如,老李夫妇养育了两个儿子,他们两人还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只登记了老李一个人的名字,老伴去世的早,没有遗嘱留下;老李过世前立下了遗嘱,要求把房子留给小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小儿子是不能继承到全部房产所有权的,因为老李老伴同样拥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由于没有立下遗嘱,这一半权利会由老李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三人一起分享。所以老李的遗嘱并不具有完全的效力,在新规的支持下,大儿子仍然可以拿到六分之一的房子。因此目前出现的这个说法也是有一定可能性的,房子由多人共同拥有的话,就算是老人的独生子女,也很有可能不能通过继承拿到房子,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提前在遗嘱中进行更加清晰的说明。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权利被新规进行了明确划分,这些权利是不允许被子女继承的,包括知识产权、抚恤金、保险金等。对于知识产权而言,在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到老人作品分享得到的版权收益,但不能拥有作品的修改、订正和署名的权利;而大多用于死亡赔偿的抚恤金则更加明确,新规规定抚恤金就是给死者近亲属的补助和抚慰,不能算作遗产进行划分;保险金则一般已经提前指定了保险受益人,不属于遗产,即使被保险人去世,受益人仍然会享有保险的权利,不会因为遗产的问题而丧失受益人的身份。

细化新增遗嘱规定

在没有新规之前,要想让遗嘱有法律效力,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去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但考虑到需要立下遗嘱的大部分都是年迈的老人,腿脚可能不太利索,很难经得起舟车劳顿的折腾,新规就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对合法遗嘱的范围进行了扩充,录像和打印都成为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如果老人行动不便的话,采用两种新方式可以大大减轻老人的负担,省去很多麻烦事。与此同时,新规也规定,老人立下遗嘱时必须有两位“见证人在场”,对遗嘱的有效性进行担保。这一方面是在优化遗嘱有效范围后对遗嘱效力的一种保护,也是国家为了体谅老人,保证老人能够说出自己最真实的意愿,遏制“子女逼迫老人”的事件发生的办法。

除了以上的变化以外,新规还引入了“最新第一原则”、扩大版的继承人范围和“宽恕”制度。“最新第一原则”是长期以来呼声比较高的一项办法,老人很可能因为想法的改变而对遗嘱的某些内容进行变更,在过去,如果没有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公证的话,法院将一律不予支持,只承认最有效力的公证遗嘱。新规出台后,只要是有效形式的遗嘱,法院将一律承认,并以时间最近的一份遗嘱作为最终的遗嘱版本进行财产划分。

新规还对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扩充,以前被继承人的资产只能由与他最亲近的亲属继承,基本上只有子女、配偶才有这个权利,但现在这个范围扩大已经到了叔侄关系、姥姥姥爷和外孙(女)关系,只要遗嘱写明,这些人也可以合法继承遗产。“宽恕”制度大家比较陌生,这项规定适用于“不孝子孙”变得“浪子回头”,继承人原来做了错事被剥夺了继承权,现在及时醒悟。同时也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原谅,那么法院也会依规恢复其继承权。尽管大家接触的不多,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这项规定十分有效,因此被写入了新规之中。

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新变化

近期,自然资源部针对农村宅基地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农村老人的子女进城工作,有了城市户口,尽管他们已经不再属于当地村庄的“村民”,但他们也有权利回乡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国家的回应破除了宅基地使用权只限于当地“村民”才能获得的限制,不仅激活了相对封闭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市场,还为进城工作的农村青年解除了后顾之忧。

关于继承的新规已经开始落实,大家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千万不要一头雾水,免得遇到相关情况时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