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
海口交警对行人违法行为
开展整治行动
6月24日
海口交警对行人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且分别设立了龙华路与长堤路路口、海甸岛人民大道三西路口、五公祠岗亭、秀英小街四个整治点,曝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交通出行安全。
6月24日上午8时20分许,在海口市琼州大道与红城湖路口路段(五公祠岗亭),一名66岁的阿公径直闯红灯被现场执勤的交警拦下,该阿公称他看到红灯,但是没有车,觉得不危险才会不慎闯了红灯。在执勤民警的教育下,阿公也意识到危险,并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执勤民警主要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一个小时左右,现场执勤民警共查获2起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执勤的琼山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王刚表示,行人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活动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旨在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根据有关规定,执勤民警针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22日晚,
在省交警总队的统一组织下,
海口公安交警联合异地调配交警,
在海口市辖区国省道、
农村道路统一开展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在此次异地调警联合行动中,
琼海、定安、万宁、东方、琼中等
5个交警大队警力
分别配属海口市各辖区
交警大队开展整治
0
1
整治重点路段为:
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
0
2
重点整治车辆为:
两客一危一货、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0
3
重点整治的违法有:
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货车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载人、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危化品车辆违法,农村面包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等重点违法行为。
当晚,在迎宾大道万人海鲜广场路段整治现场,海口、万宁交警联合整治小组针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违法等违法行为设卡盘查。
在整治中,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着三名身着校服的小孩在途经该路段时,发现交警在前方设卡拦查电动自行车,于是慌忙调转车头,试图进入机动车道逆行躲避拦查。但最终还是被执勤交警发现并拦停检查。
在民警问及该女子是否了解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搭载人数应注意的事项时,她表示知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乘客,且需佩戴安全头盔。但其认为孩子均较为瘦小,为了方便只能挤在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只要慢慢骑,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执勤民警对其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耐心进行教育劝导,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第九款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身为三名孩子的母亲,应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言传身教。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该名女驾驶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将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据统计,当晚至次日凌晨
共设置城区、
国省道、农村检查卡点16个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43起。
其中酒后驾驶18起
(饮酒驾驶机动车6起、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5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7起)
无证驾驶3起,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10起,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3起,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44起、
搭载超员12起,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53起。
来源: 记者 符小霞 通讯员 李盛兰 丨编辑: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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