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甘苦共患难才是夫妻关系应有之义,也是夫妻情感的真实写照,可是,现实中,有的夫妻之间,却在上演着大难临头各纷飞的悲情故事,是对真正夫妻感情的莫大亵渎。以下将要和大家讨论的真实案件中,妻子因家的一时困难而出走,一走就是20年,丈夫一人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任劳任怨,面对妻子的无情背叛,男子却没有更多对妻子的怨恨,相反,出走20年的妻子身患重病再次回家时,男子却穷尽家财为其治病,为了生活,无奈多次盗窃超市小件物品,触犯了刑法。

针对这样一起案件,有人认为,宗某的行为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存在不同的困难,如果面对难处不是采取合法的手段去创造,而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去捞取不义之财,不是法所提倡和保护的行为,因此,宗某虽然遇到家庭困难,但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有人认为,宗某的行为值得同情,不应对宗某实施刑罚制裁。不同的观点,以朴素的想法,呼吁着法对宗某行为作出应有的评价,蕴含着朴素的法理,体现着人们对法应用的作用的期待。

本案中,检方最终对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宗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基于法定或酌定的情节,检方将不再追究宗某的刑事责任,究竟基于何种原因,检方针对一个犯罪行为,而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的法理依据何在,以下结合案件,展开讨论,敬请指正。

简要案情】五十多岁的宗某是一名卡车司机,平时生活节约,一年四季只有夏天才舍得租房子,其他时间都睡在卡车的驾驶室里。

宗某上有87岁的老母亲,下有一个25岁残疾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儿要照顾,靠给别人开车每月可以赚取6000多元供母亲和女儿生活。

宗某的女儿年幼时因病致残,妻子在照顾了女儿一段时间后,觉得生活没有希望,在女儿5岁那年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20年,没想到,有一天,妻子突然回来了。原来,妻子得了癌症,需要化疗治病,要花费大量的治疗费用。妻子这才想起了自己20年没见的丈夫宗某,重新回到宗某家中。

宗某拿出自己所有存款,又四处向亲朋好友借了十几万元,给妻子治病。因经济拮据,宗某最后走向偷窃道路。

2020年12月,宗某多次到某超市,趁四周无人之际,盗窃超市内的牙刷、牙膏、沐浴露、洗发水等日常用品,并转卖牟利。

检方依法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方依法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在提审宗某时,得知宗某的家庭情况。检察官多次向宗某的家人、亲属了解宗某的家庭情况,向当地民政局调取了宗某的贫困证明,并多次走访了宗某在工作时的同事、领导,了解宗某的工作及为人处世情况,走访了宗某租房时的房东,大家对宗某一致好评。

考虑到宗某四次进入超市盗窃财物总金额不满2000元,犯罪情节较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其为初犯,并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盗窃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2月26日,检察院拟决定对宗某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也称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

首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前提是行为已符合某一犯罪的犯罪构成;其次,相对不起诉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再次,相对不起诉针对具有法定或酌定情节的刑事案件;最后,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如盗窃金额小、犯罪情节轻微、初犯、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如果供述案慆、认罪认罚、家庭困难、主观恶性小等均是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 或免除刑罚的理由。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不再追究宗某刑事责任的决定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众所周知,刑法是毁灭一个人的法,一个人一旦触犯刑法,轻者影响一个人的名誉,其次剥夺一个人的财产或自由,重者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因此,刑法是给予违法者以痛苦的法。人们也常说,法不容情,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法的作用,但是,如果法处罚了不当法的行为,就会伤害人们朴素的法感情,直接影响着法的遵守和实施,因此,法与情之间应有合理的调合,应该赋予法以温度,使得看来冷冰冰的刑法更容易走进百姓心中。在古代就有“亲亲得相首匿”为一朴素的法原理,即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得想到隐瞒彼此的犯罪证据,亲人之间不负互为举证义务,这样一些规定,一定程度上来说,使得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庭关系得以稳定,从大的方面来看,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因此,如果法要强制这些亲人之间大义灭亲,家庭成员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更不可能建立起信任关系,久而久之,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以下再讨论“期待可能性”这一最能体现法的温度的理论,试图使得“主观恶性小”这一抽象的减轻或出罪理由具体化。

期待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

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主观恶性小”这一抽象的说法,如果不将抽象的现象客观化,势必导致出入罪的随意化,甚至主观观罪,是罪刑法定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文认为,所谓“主观恶性大小”大概体现在这些方面,如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于故意犯罪、间接故意小于直接故意、不同的犯罪动机影响着主观恶性大小等。在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中,期待可能性也是责任内容,为责任阻却事由,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指人们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为适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行为时具有期待可能性,则不阻却责任,否则,阻却责任,无责任就无犯罪,当行为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时,不构成犯罪。当然,期待可能性不是全有全无的关系,存在期待可能性大小的问题,因此,期待可能性可能导致无责任及责任大小,从而影响着量刑,所谓“主观恶性小”也包含着行为人行为时为适法行可能性的大小。

本案中,宗某靠一个人养活上有老下有小残的情况下,离家出走20年的妻子又得重病需要治疗,可以想象宗某生活困难到何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宗某盗窃超市小宗物品的行为,我们或不能期待宗某在这种情况下不去超市盗窃,即宗某的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而阻却其盗窃的责任,或对宗某行为的期待可能性减弱,责任减轻而减轻其盗窃的责任。

因此,本案中,如果引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说明宗某“主观恶性小”,也许更具有说理性,更服人,更能体现刑罚的温度。

结语:生活再难也不能去违法犯罪,这是人们应有的观念,但是人总有走投无路的时候,或许会做出不适法的行为,无论如何,法不提倡也不允许采取损害一个法益来保护另一法益的行为,除非所保护的法益更值得刑法保护。本案中,人们对宗某靠自己双手撑起家庭及对待妻子的行为点赞的同时,也对宗某的盗窃行为作出否定评价。检方依法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法应有的温度,于法有据、于情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