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孩,无关岁月,只谈风月~

编辑:南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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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唐静和情人高飞(均系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突发脑出血猝死。高飞发现后报警又打了120,但已经无力回天。

50多岁的高飞家住贵州荔波县。他和47岁女子唐静情人关系。

唐静曾经向高飞借过钱。2019年6月8日凌晨,高飞开车去唐静的单位找她,提到要求唐静还钱事宜,在唐静下班后双方一起开车到某工厂附近。

凌晨4时左右,双方从工厂附近出来后一起到唐静居住的出租屋内,期间双方在出租屋的地面上发生性关系。

之后高飞于早上6时左右离开并开车到附近一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停放,早上8点左右高飞发现香烟和火机还在唐静的出租屋内,于是再次回到唐静的出租屋取烟和火机后又开车到地下停车场休息。

早上10时左右,高飞再次返回唐静的住处时,因叫唐静开门未得到回应,后从窗户看见唐静躺在地上,于是找开锁的前来开门,待门锁打开后,他发现唐静昏迷不醒,于是打“110”报警和打“120”急救电话,但在“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时,唐静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警方赶到现场后,由于现场勘查没有发现唐静有致命外伤,无法确定死亡原因,委托鉴定后发现:死者唐静患有脑血管粥样硬化,狭窄、增厚,导致血管脆性增高。在情绪激动、劳累、头部轻微外伤等诱因的作用下,导致颅内血管破裂,继发脑水肿、颅内高压,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警方不予立案。

事发后,唐静的儿子将高飞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65万余元。

荔波县法院一审此案认为,唐静因自身颅内血管破裂出血而死亡,死者唐静和高飞均无过错,但在唐静死亡当天,高飞从唐静凌晨下班后至早上6时左右一直跟唐静在一起,在此期间唐静没有正常休息,由于唐静患有脑血管疾病,长时间未能正常休息不排除对引发其疾病病变存在一定的诱因,高飞应当依法分担唐静死亡造成的部分损失。鉴于唐静去世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所患疾病可能引发意外是清楚的,但其未能顾及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是造成其病发死亡最直接的因素,法院酌情确定由唐静自行分担90%的责任、高飞分担10%的责任。一审判决高飞赔偿唐静家属55567.20元。

唐静的儿子不服上诉,认为法院避重就轻,未充分考虑诱发唐静死亡的客观因素,判决高飞仅承担10%的责任,对家属明显不公。

高飞也上诉称,死者的死亡属于意外死亡而非他人侵害,自己既无刑事责任,也无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法院二审认为,高飞对唐静的死亡没有故意行为;唐静死亡系由自身脑血管病变引起,虽然高飞与唐静关系密切,但没有证据证明高飞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唐静的身体健康状况、脑血管病变的情况,因此,对唐静的死亡也没有过失。法院终审改判:驳回唐静儿子的索赔要求。

法律是公正的。这场情人关系却以女人丢了性命,男人损失了5万多元而告终。虽属特例,但也着实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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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位网友给栏目留言:

我母亲去世10多年了,父亲一直没再婚,今年初,他在外面做了不该做的事,还被拘留了。

我没有责怪他,但这事儿一直在我心里:是不是做子女的对他关心不够?我担心他再犯错,又纠结又煎熬,不知道该怎么做。

父亲的事让她压抑、撕扯:她理智上理解父亲,但情感上无法接受父亲的行为;她知道最好的办法,是帮父亲找个老伴,可这又不太容易;她甚至不敢和家人商量如何解决,因为怕父亲尴尬。

以下是苏梅的讲述,作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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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60多岁,做了那事被拘留了!

我父亲今年60岁出头,今年某一天,他突然失踪了,早上出去,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

刚开始,我们以为他去朋友家,后来给他朋友打电话,都说不在。我那时在杭州,我想他是不是和家里人闹脾气,来杭州了。

我和老公开车到他以前待过的地方去找,还报警,查询他有没有到杭州的信息。我们把老家、杭州翻了个遍,当时大家情绪都崩溃了,都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以为他出事了。

三天后,才在派出所里知道他的下落:因为去找那种特殊服务,他被拘留了。而且他自己可能觉得丢人,不让派出所通知家人。

拘留结束后,我去接他,发现他瘦了很多,他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我什么也没说,更没有骂他,当时就觉得:谢天谢地,不是出意外,人没事,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我有一个弟弟,还有弟媳。事情发生后,我们很默契地都不提这件事,想让它这样静悄悄地过去。

一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和他说,二是怕他尴尬。

04、想起他曾经的不易和如今的不堪,很心疼

04、想起他曾经的不易和如今的不堪,很心疼

但说实话,这件事一直在我心里放着。

前几天,他回老家,我感觉他有点不对,又有上街去找的想法,我当时就憋不住了,和他大吵一架,说:这么老了,就这样做人?不顾一点脸面。他也很生气,觉得我说话太难听。

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找那种特殊服务,是找处得来的人,他不认为对方是做不正当职业的。

我觉得我一直都挺理解他,他喜欢穿年轻点的衣服,我都是给他买和我老公同款的,不合适的地方还给他改。

我也是成年人了,无论是生理需求也好,孤独寂寞也好,我都能理解我爸爸。但是作为女儿,我觉得父亲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给他捯饬得让他心态太年轻了。

说实话,这件事之后,我看他的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这种感觉是慢慢改变的。以前,我觉得他是个好父亲,最多也就是脾气暴躁点,现在心里会觉得那个……

有时候,我会想到“肮脏”两个字,可是用这两个字形容我爸,我真是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想起来,小的时候,我妈身体不大好,家里大小事都是他一个人操持,我们家境又不好,村里很多小孩连初中都没读,就辍学回家了,但他一直咬牙供我们读书,为了交学费,还四处借钱。我一直心疼我爸爸,他不容易。

05、老年人想找个老伴真不容易

05、老年人想找个老伴真不容易

我不是那种不开明的子女,这几年,我其实一直赞成他再找个老伴儿,他自己也有这种想法。

去年,有人给他介绍,我还开车带他去相亲。但最后女方没同意,所以也没成。在我们那里,很多都是女方家属不同意,也很难,因为老人家结婚也会牵扯到财产的问题,有时候比年轻人还麻烦。

我想让他找个老伴,过得幸福,但又觉得太渺茫。你看现在的社会环境、生活环境,年轻人都觉得爱情不可靠,老年人想找到合适的伴儿,那是更难了。

我们不是杭州本地人,更不知道去哪里能帮老人牵牵线。

我一直想让我爸的老年生活过得好一点,又不知道怎么做。去年,我给他注册了微信,还给他下了快手,就希望他的生活丰富一点。以前,他看电影电视剧都是我给他下载缓存好,后来我教他学会上网,他没事就刷手机。

今年出事后,我发现,他会用微信和那些感觉有点乱的人联系。我真想把他手机收回来,但又担心他没事做胡来。

现在,他只要出去晃悠,我都会不自觉地想,他是不是又去找事儿了。真的快要被逼疯了。

这些事我又不敢和弟弟商量,怕说多了,弟弟弟媳嫌弃他,不管他。你想想看,我自己都有这种感觉了。

他毕竟是我亲爹,即使对他有排斥,还是对他的爱更多一点。我一直在告诉自己,如果我不爱他,不管他了,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爱他、管他了。

我就是觉得他不容易,我也太难了,虽然给他找到老伴的希望很渺茫,但还是希望他能找到,这样就可以过正常的生活。(因涉及隐私,苏梅是化名)

06、老了“好色”怎么办

06、老了“好色”怎么办

苏梅和父亲的事发布之后,引来很多人的讨论,有大量的留言。

有人说理解苏梅的父亲:

“他为了儿女没有再婚,现在儿女成家了,又不在身边陪伴,心里空虚寂寞。做儿女的应该理解父亲的不易!”

“人老了,身边没个说话的人,很孤独的。”

有人体谅苏梅的不易:

“十分理解好女儿的心,我是年已古稀的老人,看得眼泪出来,太真实贴切。”

“是个有爱又理解人的好女儿。作为女儿你已经很好了,不必纠结,顺其自然。”

也有人感同身受:“深有体会,去年妈妈意外走了,爸爸虚岁才54岁,至少目前我是排斥爸爸再找一个的,但是又觉得自己不能在爸爸身边照顾他,他也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内心痛苦又纠结,有时候真的好恨为什么突然妈妈就走了,家里一下子全乱套了。”

更多的人是给苏梅出主意、想点子。

有人建议:让苏梅的父亲多参加社区的群体活动,有一些自己的爱好,比如书法、摄影,让自己充实起来,对抗孤独和寂寞。

也有人说:最终的解决之道还是要帮助老人找个老伴,提议苏梅去黄龙洞、万松书院这些杭州人常去的相亲的地方转转。

还有人考虑得更深远:现实中老人再婚,有很多顾虑,也可以换个角度,找人搭伙过日子,说不定更容易。

有些网友则从苏梅父亲的事,想到了老年人这个群体的性需求:

“老年人缺乏性关注,小孩子缺乏性教育,两个群体好像都不配谈论性,说到底还是观念思想太固化。”

对这件事有两点想法:

一、老人的生理需求要重视。

有人觉得说出来是丑事,就不说,但不说它也存在,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欢迎留言评论。

二、老周真的只是想嫖娼吗?

现在不少儿女以为只要满足老人的物质生活就可以了,一天到晚连句话都不说,动不动还呵斥爸妈,你们知道父母有多想和你们好好聊一聊吗?老周出去干坏事,也许就是心里寂寞了,大家觉得呢?

辛劳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在履行为人父母的使命中忙着生,忙着死。

夕阳西下,他们的生命也像流沙被风渐渐吹散。

然而,衰老却成为他们的原罪。

垂暮之年,一旦顽强,就不够慈祥;一旦出格,就是不端庄。

如果换个角度想:凭什么老年人就不能有性需求?凭什么老年人就应该符合你们期望的慈祥模样?凭什么老年人的欲望就只能藏着掖着?

社会评论作者黄羊滩说:

“每个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其私人行为均应该被尊重。”(@光明日报)

性是人类的基本欲望,如果你还把老年人当人看,那么就得承认,老年人也有性满足的权利,没人能够剥夺和指责。

多少孤单的老年人,想要在晚年搞一段黄昏恋,满足情感需要和性需要,让晚年生活变得更多彩丰富,却被害怕分走财产的儿女,千方百计阻挠;

多少渴望爱和陪伴的老人,去相亲公园寻找“艳遇”,却被年轻人指责“老不正经”“一群老色鬼”。

于是,很多普通的老年人,不得不自动屏蔽性爱,努力活成性的绝缘体,得成为年轻人们心目中无性无爱、坐而等死的枯瘦躯体。

但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活得不一样的老年人。

法国女作家杜拉斯,在她66岁的时候,和27岁的小情人开始了同居。更奇妙的是,这个小情人,本来还是个男同性恋。按常理来说,他们永远不可能结合。

但很奇怪,他们一同居就同居了十六年,不仅有爱,还有性。直到杜拉斯,在82岁的年纪中死去。

杜拉斯曾说:

“跟他在一起,我再度发现:一个人一生中所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就是无法去爱。”

而对于杜拉斯来说,爱就是性,爱就是生命,不会随着年岁增长而黯然褪色。人到老年,也不能没有爱,没有性。

性是一种生命的能量。而能将这种生命能量保存到晚年,活到老爱到老,绝对可歌可泣。

所谓人老爱不老,做爱做到老,这大概是人世间,最美好晚年的模样。

老年人的性需求,并不是洪水猛兽,你是孩子,你是老年人本身,都应该正视这种需求,正视了,才能有安全可言。

任何年龄的爱情和欲望都是合情合理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走到这一步。

我是说,老了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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