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招收公费师范生啦!哪些人可以报?
需要什么条件?
赶紧看过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的文件要求,玉林师范学院2021年承担培养地方公费生任务。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定向就业,免费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公费师范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
招生对象和定向县(市、区)招生计划
(一)小学教育专业(四年制高中起点本科,208人)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并参加2021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如贵港市考生可以填报定向县(北流市),被录取后在玉林师范学院培养,毕业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分配工作。
(二)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专科,103人)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并参加2021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如南宁市考生可以填报定向县(桂平市),被录取后在玉林师范学院培养,毕业后由桂平市教育局分配工作。
(三)小学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初中起点专科,100人)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南宁市、贵港市、玉林市和河池市户籍并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普通初中毕业生。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允许跨县(市、区)报考,不能跨市报考,如玉林市玉州区考生可以填报玉林市的北流市、陆川县、容县、博白县和兴业县5个定向县中的一个,被录取后在玉林师范学院培养,毕业后由所报定向县(市、区)教育局分配工作。
报考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符合2021年相应招考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21年参加中考所在市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等级;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层次考生,须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1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或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 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 中填报玉林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 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 中填报玉林师范学院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
(一)面试人数和对象
1.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
四年制本科:按照计划数1:1.5 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
三年制专科:组织报考玉林师范学院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面试。
2.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
组织各市教育局推荐的符合条件的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的人员进行面试。由各市教育局对报名考生按中考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并将面试考生名单报玉林师范学院。中考成绩等级的排序规则为:总分等级-语文成绩等级-数学成绩等级-英语成绩等级-物理成绩等级-化学成绩等级-政史成绩等级,最后1名所有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主要内容和安排
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
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面试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
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论
面试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
录取
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同一定向县(市、区)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同一定向县(市、区)考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等级到低等级进行择优录取。同等等级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签订协议
(一)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
(二)学校将《协议书》《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入校后将协议书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字盖印。
相关政策和报名表下载
(一)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公费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更多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平台查阅:
1.“玉师招就”微信公众号
2.招生服务网:https://zjw.ylu.edu.cn/
3.咨询电话:0775-2666516、18078705946(微信同号)
传真:0775-2670086
来源 |招生服务网、玉林师范学院
责编 | 宁 夏
校对 |朱 秋
审核 |王彦臻
监制 |钟日新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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