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溧委办〔2018〕4号)及《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7〕68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聘任溧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新一届法律顾问队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人数和结构组成

拟按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投融资及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教科文卫及知识产权、政府合同及PPP项目、综合事务等七个方面,选聘在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机关团体中从事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治研究的法律工作者共40人。

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丰富经验,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两年以上;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磋商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法治培训授课和相关调研、检查活动,协助开展普法宣传;

(五)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应诉等案件的研究处理,参与市领导的信访接待;

(六)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涉法问题、涉及全市的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对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根据安排,参与法律顾问轮值坐班活动。

(八)办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选聘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市司法局

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5日起至7月12日止。

(二)报名材料

1.《溧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扫描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个人网上报名。

登录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yang.gov.cn/)或“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2.单位推荐报名。

推荐单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或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工作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后,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五)颁发聘书并签约

市委、市政府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

邮寄地址:

溧阳市燕园路16号市司法局306室

联系电话:

0519-87276035

报名邮箱:

x87276035@126.com

内容来源 | 中共溧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