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的故事,源自一个真实案件,笔者与一位老刑警聊天时,他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件,后来就成了故事。身边的刑法故事,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三十多岁的孙某,长相俊秀,由于患有一种叫“花痴”也称“花疯子”型精神病,父母一直没让她参加工作,让王某在自家的卖菜摊位帮忙。四十多岁的刘某一次到孙某家摊位买菜时,孙某十分热情,并且说话露骨,刘某认为孙某是个随便的人,便试探说:“天气这么好,还在这里买菜,咱们一起出去玩玩吧?”孙某十分爽快答应了。两人玩了整整一天,晚上,孙某给父母发了个短信,晚上不回家了后,便住到刘某家里。孙某父母知道女儿的病情,到派出所报警。经查,刘某承认与孙某发生了性关系,并表示自己并没有强迫孙某,完全出于孙某自愿。
“花痴”是中医的一种病名,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性欲亢进”。所谓“性欲亢进”,是指男性或女性对性行为要求过于强烈为主要特征的疾病。主要症状有:性兴奋出现频繁,性要求异常迫切,性生活频率增加,房事时间延长等。比如,有的患者既非新婚,又非两地分居或久别重逢,性欲却一直特别旺盛,无论白天或是晚上,均有强烈的性要求;并且有时一天之中要求多次房事,对房事时间也要求较长,远远超出正常人所能接受的水平。该病患者的性反应超常强烈,甚至达到不分场合、不避亲疏的程度;并对握手、拥抱也能产生强烈的性欲,这就是“花痴”。
女子患有“花痴”型精神疾病,对男性的渴望程度非常高,只要是男性,无论如何都有与其接近的欲望,但在初次接触该女子的人,一般都会把女子的行为理解成过度热情,生活不检点,是一个随便的人,因为,很少有人认为该女子患有精神病,从其外表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她与精神病人联系到一起。
四十多岁的刘某一次到孙某家摊位买菜时,孙某十分热情,并且说话露骨,刘某认为孙某是个随便的人,便试探说:“天气这么好,还在这里买菜,咱们一起出去玩玩吧?”孙某十分爽快答应了。这样的行为一般人都会认为孙某是一个生活随便的人,不会往孙某有精神病方面联想。
两人玩了整整一天,晚上,孙某给父母发了个短信,晚上不回家了后,便住到刘某家里。孙某父母知道女儿的病情,到派出所报警。经查,刘某承认与孙某发生了性关系,并表示自己并没有强迫孙某,完全出于孙某自愿。
警察讯问刘某时,刘某说自己根本看不出孙某是个精神病患者,除了对男性过分渴望外,再也没有与正常人不同的地方,且自己对“花痴”这种精神病一点也不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观点也认为:行为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疾病患者(俗称“花疯子”),将女方的挑逗、追逐等病态反应,误认为是作风问题、品质不好,在女方的勾引下与其发生性行为,一般不以强奸罪论处。警方也没有追究刘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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