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小区居民李先生在6月18号买了一台空调,下午两位空调安装师傅过来帮忙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由于在户外安装室外机的师傅的安全绳突然间断了,这个师傅从3楼掉了下去,李先生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当晚有记者赶往医院,该安装师傅还在抢救中。
针对于这种情况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这主要是看房东和安装师傅之间是什么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还是由空调卖家附赠安装。不同的关系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一、安装师傅由卖家或者安装公司派遣。
从上面看,李先生是新买的空调,那么大概率是由卖家附赠安装,安装的两个师傅是由卖家派遣过来安装的,那么李先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发生的意外都与买家无关,这些责任都由派遣他来的经销商或者安装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这个的前提必须是业主没有过错方,比如说买了空调之后,安装师傅已经确定了安装的位置,可是业主临时起意需要更换位置,如果在安装的过程中由业主临时更换业主导致事故的发生,可能业主也要负相应的责任。
二、如果安装师傅是业主自己找来的,且两者属于雇佣关系
那么房主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这就形成了一种雇佣的关系。也就是说给安装师傅钱,然后告诉安装师傅如何安装,安装在什么位置,这些都由业主说了算,由业主指挥,安装师傅负责干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需要承担事故责任。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
说一个相关的案例。2018年7月,王大爷从二手市场买了一个旧空调,王大爷当时找了一位安装师傅李某进行安装,当时给的安装费是200元。李某在安装空调的时候没有把安全带系好,因为李某这个疏忽大意,导致李某自己从4楼坠楼身亡。李某的家人把王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高额赔偿。最后法院判王大爷支付李某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一共41.25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李大爷和安装师傅李某属于雇佣关系,在劳务的过程中,王大爷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李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时候没有提醒和警示,同时也没有制止李某进行施工作业,所以王大爷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受害人李某由于他自己的操作不当,在作业中未系安全带,也没有采取其他的措施导致自己意外坠亡,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果业主和工人或者正规的安装公司属于承揽合同。
就是把这件事情完全承包给安装师傅或者承包给正规的安装公司,那么这个活能不能做能不能接,那这就是安装师傅和安装公司的事,如果出了意外,那么就由安装师傅或者安装公司去承担这个风险责任。
对于承揽关系来说,因履行承揽合同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定作人存在过错,由定作人依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责任。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找正规的安装公司,一般是承揽的合同关系。如果找安装师傅个人,很多人没有签合同,这个时候就不好定义了,在一般情况下有可能就会被认为是雇佣关系,可能要承担一些责任,但是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这可能要看事故中具体的责任。
我觉得花钱雇人做事,出了事情当然要受雇的人自己承担责任,毕竟雇主出了钱,装修师傅接了这活就表示这活自己有能力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由受雇人承担,不过毕竟这只是个人的想法,还是要以法律规定为主。
所以找安装师傅时一定要联系有正规资质的公司,如果空调有问题或者需要移机,最好找空调售后服务中心,发现安装师傅没有做好安全措施要及时的制止,在安装的过程中也不要给安装师傅错误的指示,这样才不会把自己无缘无故的牵扯进去。
夏天到了,因为是安装空调的高峰期,安装师傅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疏忽大意,高空作业非常的危险,安全第一,保护好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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