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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五花八门的交房中的坑。比如房东把门、和开关也给拆除了,你说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这对于想买二手房直接用来出租的的朋友来说,简直就是噩耗。

我碰到过的案例,有的房东把所有家具家电,全部在交房前给卖了,给卖了,给卖了。。。。一共卖了500元,可买家重新配置起来需要1-2W。你说可气不可气?!

今天有位朋友说,这个本来是就房东的,为什么不可以拆除呢?

Bingo!我要说的是,这些都是之前房东与买家口头约定了赠送的,但房东贪图小便宜而已。

所以口头约定无效!!!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避免交房中的这种坑呢?

朋友们一定要记好了:

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如果没有录音,录像。一切以合同为准。

你知道了吗?